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在公司七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11人,实到10人,黄建新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郑勇军董事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董伟平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三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三年半年度总经理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议案》,同意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会由董伟平董事、许建明董事、郑勇军董事、郑向炜董事、贾新民董事5名董事组成,其中郑勇军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王竞天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000万元投资杭州工商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产品即浙江水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期限为2年,投资预期收益率12%(两年合计)。
    本次投资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