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第七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5日在公司所属杭 州大酒店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67名,代表股份6665.755万股, 占 公司总股本9828万股的67.82%。经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和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意见》。
    1994年,公司根据国内经济及行业发展态势,加快调整经营布局,增加资本投 资力度,在巩固零售主业的基础上,不断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同时,对内改组机 构,强化管理。全年集团总计实现销售8.12亿元,净利润4821.6万元,分别比去年 同期增长17.19%和66.98%。
    1995年公司经营目标为:销售8.46亿元(不含税),利润总额6300万元,净利 润5360万元。
    二、批准公司监事会《一九九四年工作报告和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意见》。
    监事会认为:1994年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中依法运作, 积极进取,忠于职守,整个经营活动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批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主要数据详见公司年度简要报告。
    四、批准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821.6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1994 年利润分配 方案为: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计482.16万元;2、提取公益金8%,计 385 .73万元;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0.66%,计513.95万元;4、支付普通股股利 71 .34%,计3439.80万元,分配形式为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另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含税)。
    五、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六、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适当时机推出配股计划并制定配股方案。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