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杭府纪要[2001]90 号关于灵隐景区扩建工程建设 管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就杭州市灵隐景区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等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主要内容如下:
    灵隐景区扩建工程投资主体仍为公司控股95% 的杭州灵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增加杭州市佛教协会参与灵隐景区建设。灵隐景区扩建工程原规划设计方案作适当 调整,由佛教协会在法云弄建设以“东南佛国”为主题的佛教活动场所。
    灵隐景区扩建工程力争在2003年年底基本建成,届时若景区内的征地和农居拆 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则从2004年1月1日起,灵隐景区的日常管理事宜,移交给以 百大集团为主(杭州市园文局、杭州市佛教协会参加)组成的管委会统一管理,统 一收取门票(不包括原灵隐市等佛教门票)。
    原杭州市政府确定的公司控股95% 的杭州园林旅游贸易有限公司享有灵隐飞来 峰门票专营权的政策不变。
    杭州市佛教协会参与建设,可增加灵隐景区扩建工程的投资力量,减少公司的 投资额度,缩短投资期限,增加灵隐景区的佛教文化内涵。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