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目前,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尚未提出具体方案。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在前两次股改方案未通过的情况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尚未提出新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目前仍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诉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