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Zhejiang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浙天会[2006]第6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我们接受委托,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大集团”)200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百大集团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百大集团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百大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2005年度百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百大集团资金的情况。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翁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燕华
    报告日期:2006年3月21日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
    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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