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 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 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5年9月12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66号文复审同意。
    二、配股方案概要
    1、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以1994年送股后的股本总额11793.6万股为基数,每10股 配2股,计2358.72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售股份828万股; 社会法人股股东 可配售股份654.72万股;个人股股东可配售股份876万股。每股配售价格为3.70元。
    2、本公司国家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828万股;向社会法人股股东直接配 售47.16万股,另607.56 万股配股权将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 东;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除按规定的配股比例认购本公司股票外,还 可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1.38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法人股 配股权转让费为0.10元/股。
    3、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未作出新规定以前, 由法人持有的本 公司配股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