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批复,同意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百大股票),根据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现制订本发行办法并公告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总股数: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80元,每股收取发行成本费0.15元
    3、发行地点:杭州市区
    4、发行网点:共设发行网点112个,详见6月23日《杭州日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股票发行网点一览表》
    5、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可以购买本股票者。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在规定时间内无限量办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股票全额保证金特种存款》(以下简称特种存款)与摇号抽签认股相结合的办法。
    1、“百大股票全额保证金特种存款”采取不记名定期定额的特种存单形式,存单以2900元(股票发行溢价每股5.80元×500股)为一个存款单位,定期三个月,月利率为5.55‰,逾期不计息;未中签者的特种存单在本次发行认股缴款结束后可以提前支取,按月利率2.625‰计息。
    2、凡购买百大股票者,必须先认购特种存单,同时每个存款单位预收75元(0.15×500股)发行成本费(发行成本费不计息)。
    3、每张特种存单可换领一张对号单,每张中签的对号单可购买500股百大股票,其特种存款存单可直接抵交股款,不计息。
    三、特种存单办理手续
    (一)存款阶段
    1、存款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每天上午8∶30—下午4∶00止,投资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可到指定的发行网点,先填写“特种存款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然后连同有效证件、款项交与柜台工作人员,换取特种存单。存款人遗失“存单”或“申请单”将失去换领对号单的权利,“存单”及“申请单”遗失不补。
    2、投资者每认购一个存款单位应准备2975元,其中2900元为特种存款,75元为预交发行成本费。
    (二)配发对号单阶段
    配单时间为7月4日—7月6日每天上午8∶30—下午4∶00止。
    投资者持“特种存单”、“申请单”到原存款地点换取对号单,一份特种存单换取一张对号单(对号单一单一号),对号单配发遵循按顺序连号配发原则,不得挑号。对号单是预收发行成本费正式收据。凭未中签对号单在支取存款本息时一并收回预缴发行成本费。对号单遗失不补、不能挂失。中签对号单不退预收发行成本费。
    (三)摇号抽签
    时间为7月8日
    1、根据发出的对号单的总份数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总股数得出中签率,并向社会公布(7月7日公布中签率)。
    2、按照中签率,采取随机与均衡办法,在公证机关监督下,进行公开摇号抽签,中签号码经公证机关公证有效后,于次日(7月9日)登载在《杭州日报》、《证券信息报》上。
    (四)缴纳股款及股东登记
    时间为7月9日—7月11日每天上午8∶30—下午4∶30止
    1、无股东帐户的中签者先到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办理股东帐户。
    2、中签者携带特种存单、中签对号单、有效证件、股东帐户到浙江省证券公司所辖营业网点办理抵缴股款和股东登记手续。
    3、未中签者在向银行领取存款本息时,凭未中签对号单一并收回预缴的发行成本费。
    办理抵缴股款及股东登记地点:
    浙江省证券公司所辖营业网点
    官巷口营业部 解放路华光巷2号
    柳莺营业部 钱王祠5—1号
    保椒路营业部 保椒路221号
    延安路营业一柜 延安路二轻大厦一楼商场旁
    延安路营业部 延安路二轻大厦八楼
    (五)咨询电话:(0571) 7062121
    
主承销商:浙江省证券公司    199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