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8月4日-8月8日中国证监会天津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了检查。哈尔滨特派办根据天津特派办《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情况的报告》于2003年9月4日为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高度重视,公司董事长与公司管理层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就整改事项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以及具体的进度,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汇报。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人数不足问题
    2003年6月,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人员变化很大,加之股东单位的变更,影响了独立董事的选聘。独立董事只有2人,少于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目前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正在履行报备手续,并将于2003年10月3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2名独立董事。
    二、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问题
    由于本公司经营的特点,多年来为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及其14家附属企业供工业蒸汽,截止2002年12月31日大股东及附属企业以借款和拖欠公司蒸汽款等形式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8176万元。
    原二股东--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现深圳惠好实业有限公司)及其3家关联企业(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岁宝百货有限公司和香港岁宝集团有限公司)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431万元。
    公司对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解决如下:
    1、大股东欠款问题,公司已于2002年12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财产保全。2002年12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黑商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冻结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32313433股,冻结期限从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12月25日。″
    整改情况:董事会责成公司经营班子了解一下法院审理情况,请求法院尽快进行判决。最迟也要在本年底前解决,还清欠款。
    2、对原二股东及其关联方欠款问题,公司已于九月八日发出催款通知,并要求于九月底前偿还30%,其余欠款要求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但至今没收到还款和还款计划。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在10月底前偿还50%,其余本年底前还清。否则,依法办理。
    三、关于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
    公司成立时,主发起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将香坊区化工路138340.5m2土地和12746.6m2房产投入上市公司的实物资产,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尚有14宗合计10,991.78m2的房产未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收购阿城市金京热电厂101.59万元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整改情况:公司已安排专人办理此项事宜。目前已将香坊区化工路138,340.5m2的土地办理完过户手续。(土地使用证:哈国用(2003)第69517号)由于实行电脑制图及规划图中铁路沿线红线的重新划定等,面积比原土地使用证减少3884.4m2,实际面积与当初发起时投入的土地范围没有变化。12746.6m2的房产手续已上报市有关部门,正在办理中,预计12月底前办完。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的14宗合计10,991.78m2的房产和收购阿城市金京热电厂101.59万元土地使用权的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年底前办完。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