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英属维尔京群岛)岁宝百货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依据本决议,现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自此,本次收购已全部完成,本公司现在持有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33.3%的股权,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4.5%的股权。本公司现仍为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英属维尔京群岛)岁宝百货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52.20%的股权,仍为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有关收购情况详见《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股权并关联交易公告》,此公告刊登在2002年2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