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我公司于2002年12月13日以所持有的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46%股权作质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续贷),贷款期限为2002年12月13日至2003年12月13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我公司于2002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2司冻095),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高法立执字第1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35465100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为2002年12月13日至2003年12月13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