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股权并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02-002 号,因工作疏忽,在“四、其他重要事项1、2”中出现差错,现更正如下:
    原1、 关于关联交易问题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人及关联董事回避的情 况下进行表决的”,现更正为“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董事采取公平、公正、公 允的态度参与表决的情况下进行表决的”。
    原2、本次收购对岁宝热电非关联股东权益的保护中(2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 表决过程中采取回避措施”,现更正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采取了公平、 公正、公允的态度参与表决”。
    在此特向广大股东致歉。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