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我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万股作质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壹年。目前已签署了《授信质押合同》,质押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自2007年5月28日-2007年6月4日每个工作日放款1000万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