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因进入股改程序于2006年4月19日起停牌。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召开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改方案(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0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触发了要约收购,收购方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因股权变更而引至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公司股改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批准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生效条件之一。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02号文批复,同意豁免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协议转让增持3040.8895万股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目前,转让双方正在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股票需继续停牌,复牌时间将以《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