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1997年6月11 日在 哈尔滨岁宝天鹅饭店召开,出席本届股东年会的股东16人,代表6738.5万股, 占总股 本的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一九九七年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七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一九九六年实现净利润22155201.04元,按《公司法》规定提取10%法定公 积金2215520.1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215520.1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724160.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682832.48元 ,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406993.32元。因公司考虑到发展需要资金,现暂不分配。
    五.审议通过了一九九七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1.本次配股以199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计9483.1万股,以10:3的比例配股, 计配 2844.93万股;
    2.配股价格4.00-5.00元每股;
    3.本次配股的有效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
    4.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1)三建扩建工程程两台25MW汽轮发电机和两台220吨燃煤锅炉,总投资约4 亿元 人民币。
    2)电厂粉煤灰烧空心砖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
    3)除尘设备改造,总投资1532.4万元。
    5.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工作及其他有关事项。
    配股方案须报哈尔滨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按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由原 来的"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11人"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7人"。
    七.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杨祥波、 洪 启后、战宇亭、陈景春、毕清海、陈国栋、徐建伟等七位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连 任)。
    八、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王兰英女士, 薛春荣女士(连任)当选为公司监事,另一名周文占女士由公司工会依法推选。
    新增成员简历
    王兰英 女45岁 大专学历 高级政工师,现任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工会主席
    1968年12月-1975年 嫩江县嫩北农场,建边农场知青
    1975年12月-1997年8月 哈尔滨油漆厂,曾任干事,党支部书记, 厂党政办主 任,组织部长,厂长助理
    1997年8月-哈化工热电厂工会主席。
    周文占 女30岁 大学本科会计师
    1986-1990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数学系
    1990-1997年工作于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任审计干事、会计、 审计处副处长等职 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