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刚刚收到《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工业供热价格的通知》(哈价格发[2005]10号)文件,现将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我市工业供热价格每百万千焦由21.80元(价外税)上浮到29.30元(价外税)。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自2005年7月1日起工业供热价格按上述价格执行。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