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45351789股国家股已过户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总股本33.2%的股份,股份性质仍为国家股,至此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的收购已经完成。
    本次股份过户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5351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