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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出席11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吴维丁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那守林代为行使各项表决权,杨祥波董事未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邢继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