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9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会议方式:现场
    ●提案:详见会议审议事项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03年9月10日上午九时在呼和浩特市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更换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决定独立董事报酬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选举公司更换的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公司《关于出资组建内蒙古京华蒙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及签署的《投资协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出资组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的议案》及签署的《投资协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收购包头一电厂资产的议案》,关联股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九、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分别于2003年4月28日、7月5日、7月19日、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相关会议决议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3年8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但需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四、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9月1日----5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五、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武丽英。
    电话:0471-6941435传真:0471-6941435
    邮编:01002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八月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有效期:
    受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