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乌若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815,506,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3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如下决议:
    1、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2、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3、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4、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为301,048,471.42元,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49,210,597.07元,扣减少数股东损益12,777,994.72元后,实现净利润239,059,879.63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3,905,987.96元,提取7.5%的公益金计17,929,490.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0,859,748.34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8,084,149.04元。
    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99,0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计118,873,201.56元,未分配利润259,210,947.48元结转下年度。
    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99,061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5、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6、以148,762,05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关于收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蒙达发电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92,244,822股法人股股份,同时作为国家股股东代表持有本公司7450万股国家股股份)回避表决,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7、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关于继续投资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海电三期工程建设的议案》,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8、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关于包头第二热电厂扩建第二台200MW供热机组的议案》,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9、以815,506,87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0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2003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杨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