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公司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文件,本公司申请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获得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海渤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财税〖2001〗20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符合西部大开发中国家给予鼓励类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对于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允许本公司及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年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以后年度的审核确认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本公司控股经营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200MW发电机组2003年1月18日凌晨最后一台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工作,于近日正式移交生产。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