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收购对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出资权 权益 的议案》,批准了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公司于200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并将于2002年12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按照协议,公司收购对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华海电”)的出资权(权益),将在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后,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至2002年11月30日止该公司对蒙华海电已经到位的全部出资 该公司对蒙华海电出资到位的资本金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蒙华海电尚未出资到位的资本金,由本公司按照出资协议及蒙华海电股东会决议直接向蒙华海电出资,两项合计公司约需支付资金1.73亿元。同时承诺对于截止2002年11月3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蒙华海电实际到位的出资情况,本公司将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验,审验结果将于12月20日前公告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已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截止2002年11月3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蒙华海电实际到位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02年11月3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蒙华海电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八百七十万元整。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