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02年10月30日形成决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与会代表的认真审阅,批准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同时向各位董事通报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部电网发电市场现货最高限价的有关情况,即内蒙古西部电网发电市场现货(竞价部分)最高限价暂按160元/千千瓦时(含税)执行,同时对2002年3月31日--2002年9月30日的各发电企业现货平均电价在已结算的实际现货平均电价的基础上加20元/千千瓦时(含税)。上述电价待内蒙古自治区计委批复正式结算价格后,按批复价格执行。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