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内蒙古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与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电”)签署的有关于本公司的《原则合作协议》的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内容概述
    于2002年2月27日,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5894368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50% )与山东国际电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于本公司的《原则合作协议》,双方希望通过本公司开 展全面合作,促使本公司尽快成为华北电网内一个具有竞争力的长期主要供电商。 山东国电希望向内蒙古电力收购,内蒙古电力希望向山东国电出让内蒙古电力持有 的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从而实现双方拟议中的合作。
    双方原则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以转让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来确 定。双方承诺,将在双方股份转让的内部批准程序完成,并了解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股份转让的审批手续与步骤后,起草和讨论有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法律文件并签署 之,以向有关政府部门获取关于股份转让的批准。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三路14号,法定代表 人:笪鸿兴先生;股本:52.56亿元;成立日期:1994年6月,主要业务为建设、经 营发电厂和其它与发电相关的产业,1999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00 年底末其 权益性总装机容量473.5万千瓦。
    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电力集 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家电力公司。
    该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200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如下:
    资产总额:185.93亿元
    负债总额:103.88亿元
    净资产:81.99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71.42亿元
    净利润:13.79亿元
    三、本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 出披露。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