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在公司礼堂东厅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50人,代表股权数36470 万股。 占总股本的88.5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 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乌力吉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一九九四年营业收入34525 .82万元,完成年度预测80.28%,利润8,246.16万元,完成预测77.06%, 税后利 润7111.58万元,完成预测78.19%;
    2.审议批准了公司监事会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即:当年税后 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为711万元,提取7.5%的公益金为533万元, 对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为5768万元,再代交个人收入调节税金,留存利润 68 .85万元,用于下年度分配;
    4.审议批准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上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决议有效。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