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用2001年度配股 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 电力公司”)对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泰公司”)45% 的出资权 (权益)、对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电公司”) 15% 的出资权(权益)的事项。本公司聘请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收购 事项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以200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国 友大正评报字〖2001〗第030号评估报告,该资产评估报告已上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 厅备案。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1年2月21日及2001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与本 次收购事项有关的收购方案及被收购项目年度审计报告,收购事项已经于2001年3月 21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此次资产评估结果与审计结果 十分接近,故收购作价依据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会影响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也不会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 决定不再另行将该资产评估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权(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