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华正(蒙)审〖2001〗011-1号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依照证监会公司字〖2001〗42号关于印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 引》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我们对贵公司199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补充审核,补充说明如下:
    1、1998 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经核对不存在差异,完全相符。
    2、1998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 明》,经核对不存在差异,完全相符。
    
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贾嵩峰
    200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