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0年4月 17 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乌若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乌若思、刘小布、吕慧、铁木尔、张振业、石维柱、金泽宁、张箭、 白玉庆先生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根据2001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 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对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1〗43号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及《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对 本公司2001年度配股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的配股条件和有关 要求。
    根据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 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重 新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已于2001年2月21 日在 《上海证券报》公告)以及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补充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