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研究决定,于1995年5月 25 日召开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4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 利每10股1.40元);
    4、审议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扩建方案;
    6、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其他事项。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5年5月15日持有本公司股票5万股及以上的股东。
    3、持股不足5万股的,可自行组合,产生一名委托代表出席,但需出具相应的 授权委托书;
    4、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但需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 委托书,到本公司办公楼二楼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1995年5月22日到24日
    登记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人:陈献武、赵友仁
    电话:0471-641025,0472-331133转248
    特此公告
    
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