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1日本公司关于召开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东大会第六项 议程为审议公司《关于提取2000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该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 司拟从2000年度税后利润中提取30万元作为特别奖励基金,用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业务骨干的奖励”。鉴于目前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奖励基金的方式存在一些争 议,公司董事会为慎重起见,决定修改该议案,将从2000年度税后利润中提取30万 元特别奖励基金改为从2001年应付工资中列支30万元特别奖励金,用于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奖励。提请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