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6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铁木尔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吴景龙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杨美茹女士委托少军董事出席会议。公司其他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于6月28日形成如下决议: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