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将对某些行政区域以及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的决定,其中涉及本公司所属乌拉山发电厂有关情况,本公司对相关情况说明、澄清如下:
    1、 国家环保总局的决定
    对18个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的违规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涉及公司的相关项目如下:
违规项目名称 投资额(亿元) 建设单位 违法事实 乌拉山电厂三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 26.22 乌拉山电厂(华能) 1、于2006年6月建成投运一台机组,2006年12月才申请环保验收; 2、未关停2×75MW机组,未对一台100MW机组脱硫; 3、未落实城市中水回用。
    2、 对乌拉山发电厂基本情况的说明
    乌拉山发电厂现有发电机组5台,其中老厂的1×100MW发电机组以及2×75MW发电机组为本公司所有;新厂的2×300MW发电机组并非本公司所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3、涉及本公司的有关情况
    涉及本公司的仅为100MW机组的脱硫以及关停2×75MW机组事宜。本公司已经开始制定关停计划以及脱硫改造计划,相关内容本公司会在落实后及时披露。
    4、乌拉山发电厂本公司所属机组的经营状况
    乌拉山发电厂老厂的1×100MW发电机组以及2×75MW发电机组为本公司所有,该部分机组近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2005年 2006年 装机容量 1×100MW+2×75MW 1×100MW+2×75MW 发电量 16.08亿千瓦时 15.11亿千瓦时 利润总额 -0.56亿元 -0.26亿元 固定资产净额 2.43亿元 2.31亿元
    注:2006年财务指标为快报估算数,未经审计。
    固定资产净额中2×75MW机组所占比例约为15%。
    本公司2005年度合并口径发电量277亿千瓦时,2006年度合并口径发电量297亿千瓦时。乌拉山发电厂老厂2×75MW发电机组关停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发电量以及利润状况。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