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 五日在呼和浩特市丽山湖大酒店召开,乌力吉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其他董事有:乌若思、刘小布、薛芬、王海峰、田雨茂、 胡跃 菊、陈献武、魏振国先生。
    监事会主席刘安琪先生、副主席郭永胜、监事张新民、刘富贵先生出席了本次 会议。
    本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会议首先确定了提请第四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候 选人的名单,各位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的报告,研究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题, 经过 与会代表的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提名乌力吉、乌若思、刘小布、薛芬、王海峰、田雨茂、胡跃菊、 白玉庆、魏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总经理1996年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股东大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工作细则及章程实施细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第四次股东大会批准,主要内容 如下:
    第四条由原来的:“……,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四亿一千二百万元。”修改为“ ……,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四亿二千七百万元。”
    第十四要除原有条款外,增加如下内容:“公司于1996年11月对社会公众股配售 15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2700万股。”
    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记名式普通股。
    公司股份按认股主体不同分为三种,即: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
    国家股:5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88%;
    法人股:30700万股,占总股本的71.90%;
    法人股中:
    内蒙古电力总公司持股22932万股,占总股本的53.71%;
    华能发电公司持股7568万股,占总股本的17.72%;
    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持股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47%;
    个人股:6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22%。”
    第四十二条修改为“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财务决算报告,提请第四次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财务预算方案,提请第四次股东大众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提请 第四次股东大会批准,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96年实现净利润92289139.5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228913.95元,提 取7.5%的公益金6921685.47元后,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0040791.90元,公司1996年利 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 本1股。
    八、审议批准了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九、决定第四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公司本部召开, 批准了 第四次股东大会议程;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在第四次股东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十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及其机构的产生办法和职责的议案。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