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5月30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公司新当选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乌若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因工作变动原因,根据任树亭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解聘了蒋顺梅审议女士的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聘任高原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会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事任免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高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能力与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人事任免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下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高原先生简历
    高原 男 3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原先生1993年参加工作,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2004年开始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作,任稽核处处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