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部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而开工建设的项目名单,其中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供热机组项目为本公司参股项目。2005年1月21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相关情况。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环审[2005]173号文《关于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供热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已经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同时对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的环保工作,如同步建设配套供热管网、燃用设计煤种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特此公告。
    
二 O O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