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5月以通讯方式召开。5月31日形成决议。
    公司12名董事书面签署了本次会议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免去了树海先生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董事长乌若思先生提议,聘任任树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董事会同时建议股东大会免去树海先生的董事职务,提名任树亭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根据董事长乌若思先生提议,继续聘任张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董事会决定免去石维柱先生的公司所属丰镇发电厂厂长职务,根据任树亭总经理提名,聘任仝孝忠先生任丰镇发电厂厂长。
    四、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人员任免事宜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任免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审查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履历,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能力与资格。
    附:本次会议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任树亭男1964年12月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任树亭先生1985年开始在内蒙古电业管理局财务处工作,曾任财务处金融科科长等职,1994年后历任内蒙古电力总公司电力证券部副经理、经理等职,2000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6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张彤男1970年3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张彤先生自参加工作即在电力系统工作,曾任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项目经理、财务部副经理,之后相继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及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1999年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仝孝忠男1963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仝先生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丰镇发电厂班长、车间主任等职,1996年起先后任海勃湾发电厂副厂长、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
    
二 O O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