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证监会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蒙电华能股票)发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由主承销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组织承销团,采用“全额保证金特种存款、公证抽签办法”,进行发售,欲购买蒙电华能股票的投资者,可根据公告办法,办理“全额保证金特种存款”(以下简称存单)。存单发售完后,将根据实际发售总量,确定中签率,公开摇号抽签,中签者可换发蒙电华能股票。现将发售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5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3.90元。
    2、股票发售地区为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发售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
    3、股票《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199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晚报》、《包头日报》。
    二、存单办理办法
    1、每份存单面额固定为1950元(为本次发行蒙电华能股票500股的发行价格),存单记名,存期三个月,自存入之日起计算存期,不得提前支取。
    2、存单为四联单,在办理存单时,存款点把第一、第二联交给投资者,留下第三、第四联作为存根。
    3、存单不得涂改、转让、遗失不补。
    4、投资者凭身份证到办理特种存款的存款点办理存单。
    5、投资者办理存单方式:
    (1)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办理存单;(2)投资者原存款储蓄所为本次特种存款点,投资者可以持该储蓄所定期存款单或活期存折直接办理;(3)投资者原存款储蓄所不是本次特种存款点,但属通存通兑所,投资者可持活期存折在该储蓄所所属银行系统其他通存通兑所设立的特种存款点办理存单,投资者持定期存款单的必须提取现金后才能办理;(4)投资者原存款储蓄所不是本次特种存款点的,又是非通存通兑所,投资者必须提取现金到特种存款点办理存单。
    7、各特种存款点在1994年3月26日—1994年3月31日期间不限量发售存单;发售期间,各存款点的营业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94年3月31日下午4∶00正,各个存款点统一准时结束营业(银行经办员正在受理的最后一笔业务除外)。
    三、摇号抽签办法
    办理特种存款结束之后,根据存单的发售总量和可认购股票总份数的比例,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摇号抽签,并对外公布中签号码。
    四、认股缴款(换股)手续办理办法
    1、每份中签的存单,可以认购蒙电华能股票500股。
    2、投资者凭中签的存单、身份证,在指定日期、地点办理认股票缴款(换股)手续及股东登记手续,并缴纳每股0.34元的手续费,手续费作本次存单发售的必要成本,逾期不办理认股缴款(换股)者,一律视作自动放弃。
    五、没有用于认购股票的存单,从存入之日起,按整存整取三个月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计付利息,存满三个月可以支取。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存单不得伪造和非法买卖,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存单及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触犯刑律者,追究刑事责任;
    2、各承销商和各特种存款点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3、投资者丢失存单,可在认股缴款(换股)手续结束以且,到原存款点,按银行有关存单挂失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及蒙电华能股票招股说明书,提醒各位投资者,股票投资有风险,风险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十分慎重。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