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曾于2001年3月16 日为本公 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技术)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 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省分行)贷款4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2001年3月 16 日至 2002年3月7日。
    因江苏技术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 工行省分行近日向宏图高科下达了催收通知 书。宏图高科随后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诉讼, 称本 公司为该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要求江苏技术及本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南京中院已受 理此案并于近日向本公司下达了(2002)宁经初字第00132号应诉通知书。截止目前, 由于本公司与宏图高科的第一笔2000万元诉讼(本公司已披露,详见2002年3月27日、 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的一个基本帐户 及一个一般帐户已被南京中院查封, 这给本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 影响。
    目前本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有关此次事件的进展,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