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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未获通过的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下午在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16,098,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9%(其中:参加股东大会的非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116,07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8%;参加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凌卫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提案》:
    选举朱宝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6,098,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份116,076,924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份21,6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二、批准《关于用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法定盈余公积1655.14万元,资本公积59662.01万元依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表决结果:同意116,098,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份116,076,924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份21,6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