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公司接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镇江中院)(2002)镇执字第138、139、140、141号和(2002)镇执字第140号等两份民事裁定书,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持有的本公司5148万股国有法人股司法冻结期限到期的情况下,镇江中院将从2005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18日继续冻结上述股权。
    江苏技术另持有的本公司1572万股国有法人股亦已被冻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7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8%)目前均处于冻结中。有关上述股权冻结事项详见2002年11月21日、2002年12月8日、2003年8月1日、2004年7月16日、2004年8月13日三大证券报。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