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公司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03)宁执字第3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572万股司法冻结一事(详见2003年8月19日三大证券报,江苏技术共持有本公司国有法股6720万股,占总股本的21.18%;其另持有的本公司5148万股国有法人股亦被冻结,详见2004年7月16日三大证券报),在上述股权原冻结期限到期的情况下,南京中院将从2004年8月11日至2005年2月10日继续冻结上述股权。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