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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上午在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16,37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批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批准《公司2003年度拟特殊计提的减值准备及报废核销报告》;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批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批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8,110.1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8,479.12万元,可供分配利润-76,589.3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批准《公司2004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七、批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特别决议》;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八、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的提案》;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九、批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提案》:
    同意蔡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增补施进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十、批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同意李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增补钱汉清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116,372,4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延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