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次增资发行A股及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41号文批准。
    2、本次《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增资发行A股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 东网上发行的具体办法》(《网上发行具体办法》)仅适用于网上发行, 参与网下申 购的机构投资者不得同时参加网上申购(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机构投资者 可自愿选择参与网上或网下申购)。
    3、本次增发新股的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主承销商已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就 发行后尽快上市达成一致并做出了有关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上市当日即可流 通。
    4、欲参加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网上发行具体办法》中关于申购时间、 申购程序、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限制、申购价格、发售办法等具体规定。
    5、本次发行后将对公司原上市股票进行除权处理,除权日为2000年5月22日。
    6、本《网上发行具体办法》仅对本次增发中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作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A 股增资发行招股意向书》。
    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8、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在下述网址查询:
    www. tonmac. com.cn
    www.citics.com
    定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网上发行具体办法》中的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南通机床 指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机构投资者 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法人投资者
    本次发行 指根据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00年1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的行为
    老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南通机床A股流通股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股东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 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和老股东除外)
    元 指人民币元
    网上申购日 指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利用上交所的网络系统申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 为5000万股;
    2、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总股本为19870.40万股;
    3、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询价区间为:增发完成后南通机床2000年度全面摊薄每股税后利润(预测)× 18 倍的市盈率~刊登招股意向书前一天南通机床股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即10. 08元/ 股-20.00元/股);
    投资者在询价区间内(含询价上限和询价下限)以不同的价格申报认购量, 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所有投资者在同一价格的申购量累计计算, 得出不同价格的总申购 量,按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
    4、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在上交所进行股东登记的境内自然人及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6、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通机增发”,申购代码:“731862”。
    7、股权登记日:2000年5月15日
    8、网上申购日
    2000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9、除权日:2000年5月22日
    10、发行数量: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发行的数量不少于4000万股。
    二、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在网上申购日指定时间内进行发行。 由主承销 商将4000万股股票存入其在上交所开设的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股票唯一“卖方”, 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 规定的申购方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 由上交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金到 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申购结果来确定最终的发行价 格,并通过上交所的主机向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申购者按比例发售股票, 具体处理原则是:
    (A)若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有效申购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不获发售;
    (B)如老股东的有效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则可以享有本次发行的优先 认购权,可以按(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70%)的比例足额认购,剩余 部分老股东不得再次参与认购,由社会公众投资者按比例认购。即:
    如果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额大于 或等于(4000万股+网下回拨部分),则老股东可以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实际 有效申购额按比例认购,社会公众投资者按(4000万股-老股东实际认购数+回拨部分)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实际有效申购总额的比例配售。
    (C)如果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 的有效申购总额 小于(4000万股+回拨部分),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按照有效申购额足额认购股票 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由承销团包销。
    (D)按比例发售时取整数股,不足一股部分的零股累积后, 由上交所电脑系统向 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帐户按价格高低、同一价格按时间先后的顺 序每户一股随机配售。
    三、申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1、网上发行以每0.01元为一个申报价格单位。
    社会公众投资者每个帐户的申购上限为999,000股,申购下限为1000股,每 1000 股为一个申报单位。
    老股东可按(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70%)四舍五入后的数量申 购,可以零股申购。
    申购数量不符合规定的申购,申购当日结束后由上交所按有关规定处理。
    2、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上交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剔除; 每个 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首次申购外, 其余申购委托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帐户必须按照申购的价格和股数足额交纳认购资金。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南通机床”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需持有上交所的证券帐户卡,尚 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2000年5月16日前通过上海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 办处办妥证券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凡参加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在2000年5月16日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 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尚未开设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2000年5月16日前(含该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帐户,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委托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的各项 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资金帐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 购股票所需的款项)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 柜台 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申 购手续。
    五、定价与配售
    1、申购确认
    5月17日,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入在上交所在清算银行中开设的申购资 金专户。5月18日,由主承销商会同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 帐情况进行稽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位情 况确认有效申购,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 网点查询申购结果。
    2、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及发售比例
    5月19日,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布(1)发行价格;(2)是否采取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上 发行的数量和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数量;(3)成功认购的网上申购者获售股票的比例, 该比例为:本次对公众发售数量/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网上有效申购总股数。
    3、按比例发售
    5月19日,上交所主机将按照比例向各有效认购帐户发售股票。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最终定价和发售比例确认认购股数, 凡申购价位在最终定价价格之 上的申购帐户,皆可按比例认购股票。按比例发售时取整数股,不足一股部分的零股 累积后,由上交所电脑系统向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 的有效申购帐户按价格高 低、同一价格按时间先后的顺序每户一股随机配售。
    六、清算与交割
    1、5月17日至5月19日,全部有效申购资金由上交所冻结, 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2、5月19日按比例发售股票,上交所根据发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 将认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5月22日,对未获发售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获发售 部分或超过发行价格部分的申购款; 同时将获发售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到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上交所划转的认购股款后, 将按照承销 协议的规定将此款项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上交所以软 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本次网上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网上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 由主承销商委托上交所按各 参加网上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有效认购量, 将这笔费用按比例划至各证券交 易网点。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地址:南通市任港路23号
    电话:0513-5516141-8015
    传真:0513-5512271
    联系人:刘西川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番禺路390号
    电话:021-62832288
    传真:021-62802267
    联系人:陈巍 董莱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