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图高科)曾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总计178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称本公司为该担保提供了反担保,由此引起了担保追偿合同纠纷。宏图高科通过司法途径,先后从本公司取得资金总计977.0748万元(详见本公司2002年年报、2004年4月7日三大证券报)。
    为避免进一步的纷争和诉讼,目前,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调下,本公司与宏图高科、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交通控股)三方本着友好协调、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上述债务的担保及分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公司对宏图高科反担保责任的具体数额以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宏图高科担保责任为基数,本公司就江苏技术不能偿付的前述担保债务的50%予以确定。
    二、交通控股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条件替本公司承担对宏图高科总额不超过6800万元的反担保债务。交通控股同意先行将宏图高科已从本公司取得的977.0748万元以适当方式支付给本公司,同时无条件承担总额不超过5822.9252万元的反担保债务。
    三、宏图高科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按照前条约定的由交通控股承担的本公司反担保债务转由交通控股承担,本公司对上述已经转由交通控股承担的反担保债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