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30 日在公司多 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38名,代表股份1285531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000万股的67.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表决, 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本着向股东、股民负责,就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切 实维护股东权益。
    二、批准《公司1995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经营坚持以商贸为龙头,综合经营、全方位发 展的方针,实现销售15.2亿元,实现利润901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3%和5.3% 。 同时在商品生产、外经外贸、小轿车经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1996年将是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全面实施的一年,公司将切实实行经济体制和经 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推 进企业规范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增强企业综合实力。
    三、批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有偏离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1995年度业务、财务工作均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四、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及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199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已于1996年4月30 日刊登上《上海证券报》的《北 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摘要》。
    五、批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5年度可分配利润8890.9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金2822.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10%,计606.8万元;提取公益金10%,计606.8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42.43%, 计2574.15万元;普通股股利2280万元。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红 利(含税)。
    六、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本届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修改的公司章程,经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注册后生效,并取代原公司章程。
    七、批准《公司重新登记工作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家体改委和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本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并办理重新登记注册。
    八、批准《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适时决定公司配股事宜的议案》
    经本届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依据国家有 关政策规定决定配股事宜,授权实效止于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