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5月22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1 年度增资配股预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予以核准。
    公司于2002年1月2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反馈发审会意见函(2002)3号通 知,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根据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复审结果, 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的配股项目申 请未予核准。
    2、对此,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发展战略, 适当调整主业连锁经营发展 规模,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