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22 日召 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1年5月23日的《上海 证券报》。现将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405,738,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 .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2,459,115.68元。
    二、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01年6月27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16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社会公众股股东,每股税后红利为0.064 元(应纳税收 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6、发放范围:
    截止2001年6月26日下午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领取办法:
    (1)法人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社会公众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 下简称登记公司)在红利发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金额通过登记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由相关证券 公司即时划付给投资者个人帐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 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 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 领取现金红利。
    三、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本公司财务部
    电话:(010)68296588
    传真:(010)68216933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