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议于1994年12月29日在北 京召开,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3人,实到13人,监事列席会议。与董事审议了《关于 公司与洋浦南方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的报告》和《关于承 包经营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所属成都阳光商场的报告》。经全体董事讨论并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与洋浦南方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 并投 资416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
    2、 同意公司承包经营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所属成都阳光商场。承包经营期 间,该商场名称为: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百货商厦。经济效益分析: 95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利润1000万元,当年可收投资500万元,经济效益按 每年不低于10%递增。风险因素:该商场地处成都繁华商业街,经营面积6000平方 米,客流量大;商场基础设施完备,硬件起点高;售货人员均经过培训。据预测, 该项目风险小、见效快,回收有保证。第一期承包经营3年,即从1995年1月至1997 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议所作出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