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28 日在公司 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03人, 代表股份 14332793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22860万股的62.7%(按配股后股本总额计),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大会审议,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本着向股东,股民负责就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切实维 护股东权益。企业经营坚持以商贸为龙头,综合经营、全方位发展的方针,企业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日益增强。
    二、批准《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996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企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监事会职权,独立 开展工作、监事会的主要成员列席董事会议,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审议核查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报告。经审查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偏离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1996年度 业务、财务工作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批准《公司1996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1996年,面临北京市商业网点可容度日趋饱和,行业市场分割加剧,客源明显 分流的客观形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紧抓市场机遇,积极开拓进取,不仅经受住了 严峻的市场考验,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而且在企业外延拓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 现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1996年度,公司累计完成销售16.8亿元(含税),同比 增长10.53%,实现利润9539.7万元,同比增长4.53%,利税合计13360万元,同比 增长1.53%。
    公司1997年企业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围绕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紧抓市场机遇;进一步上规模,增效益、 扩市场,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国家,回报股东。
    四、批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199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已于1997年4月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北 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报告摘要》。
    五、批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6年公司税后利润总额76068862.07元,可分配利润76068862.07元,分别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益金,并按35%提取任意公积金;按36. 06 %分配普通股股利,计27432000元,其余6798987.93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经公司1996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按10:3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386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2860 万股(该变动情况不在 1996年度内),新增股份3860万股享受公司1996年度分红。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10股(按配股后总股本计)派发现金股利1.2 元(含 税)。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