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召开了一九九五年股东大会,( 下称股 东大会)根据统计。登记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58人,代表股数350674600股,占 总股本的87.67%,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今天到会的股东代表57人,代表股 数260071600股,符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上 市公司1995年召开股东年会和修改公司章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出席本届会 议的股东代表的股数达到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有效数额。
    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4、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本公司续聘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一九九五 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6、本公司修改有关经济协议的议案;
    7、本公司申请办理中外合资股东有限公司的议案;
    8、本公司关于设立北人太和印机铸造厂、河北 北人给纸机厂、 北人八达岭印 机配件厂的议案。
    二、经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形式审议通过本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