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6月8日在本公司6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朱武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陆长安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2005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13日止)。(简历见2005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英文虎报》及H股股东通函)
    会议由董事长朱武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国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2005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英文虎报》及H股股东通函),戎佩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一)。聘期三年(2005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13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的议案
    董事长根据总经理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郭宁先生、王文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一),姜建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杨振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见2005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英文虎报》及H股股东通函)。聘期三年(2005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13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会董事一致推选朱武安先生、陆长安先生、王国华先生、武文祥先生、杨振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武安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胡匡佐先生、施天涛先生、邓钢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匡佐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李一经女士、施天涛先生、姜建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一经女士担任召集人。推选胡匡佐先生、李一经女士、王国华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匡佐先生担任召集人。
    五、就此次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8日
    附件一
    戎佩敏,中国国籍,女,53岁,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于1988年加入北人集团公司;加入前,在北京市印刷中等专业学校任职任教;1995年任本公司驻香港办事处主任,1997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1999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戎女士有多年的公司管理与企业融资经验及境内外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掌握与运用经验。
    郭 宁,中国国籍,男,51岁,大学毕业,工程师。郭先生1993年任本公司单双色机分公司生产厂长、常务副经理,1995年任该公司经理,1998年至现在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郭先生具有二十余年的企业管理经验。
    王文元,中国国籍,男,57岁,大学毕业,经济师。王先生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十多年,曾任装配车间主任,生产计划处总调度、处长,主抓生产管理的副总经理,现为负责公司营销工作的副总经理。
    附件二
    
独 立 意 见
    本人作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供的王国华先生、戎佩敏女士、郭宁先生、王文元先生、姜建明先生、杨振东先生等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管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经本人所了解认为王国华先生、戎佩敏女士、郭宁先生、王文元先生、姜建明先生、杨振东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该公司岗位职责的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独立非执行董事:武文祥、胡匡佐、李一经、施天涛    2005年6月8日于北京